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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地开展医疗器械“五整治”专项行动督查工作

作者: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发布时间:2016-09-16 14:46:07 信息来源:食品药品监管总局

  为推进医疗器械“五整治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,根据总局《医疗器械“五整治”专项行动方案》的要求和部署,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出督查组,开展了不同形式的督查工作。
  江西省局督查重点围绕各地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、新闻宣传、监督检查、案件查处、长效机制及存在问题等情况,对全省前阶段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中期督导检查。检查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2家、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企业12家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12家。
  辽宁省局专门下发通知明确要求,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,抽调省局器械监管处、器械注册处和稽查处业务骨干,由各处室负责人任组长,组成3个督导组,同时开展督导检查。针对重点企业、重点品种随机抽查生产、经营和使用单位47家,进行现场检查。
  广西区局合自身监管工作,组织系统内监管人员、社会监督员、来自企业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专家观察员分成34个检查组开展交叉检查督查。
  甘肃省局把医疗器械“五整治”专项行动纳入政府对市州食品药品安全绩效考核项目,实行一票否决制,引起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, 为加强全省医疗器械“五整治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奠定了强有力的领导和组织保障。